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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覽預約


新總館

總館

新總館開放報名

本館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303號

電話:03-3166345傳真:03-3164260

桃園市立圖書館新總館團體預約導覽申請辦法


一、 桃園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公部門標竿學習、圖書館同業知識交流,辦理新總館團體參訪,並為維持導覽參觀品質及保障入館民眾權利,特訂定本規定。


二、 申請資格
(一) 適用對象:1.政府機關及所屬組織。2.國內各立案之公私立學校團體。3.圖書館相關同業。
(二) 人數限制:申請團體參觀人數至少10人以上,方可申請預約團體導覽服務。為維持參觀品質及保障入館民眾權利,申請上限為60人以內團體導覽解說服務。


三、 服務場次
(一) 周三開放上午時段10:00-12:00及下午14:00-16:00,星期二、四、五只開放上午時間:10:00-12:00。
(二) 本館目前為試營運期間,平日開館時間為週二至週五,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請注意本館官方網站開館日公告。
(三) 每一場次導覽時間預計60分鐘。若參訪團體規劃時程未滿60分鐘,建議自行參觀。


四、申請程序
(一) 採預約制度,至少於參觀日期前28個日曆天提出申請。導覽時段上下午各一場次,額滿為止。
(二) 於本館官方網站填寫申請表單,表單內需填寫經本館承辦人確認後,將於申請日起7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導覽預約核准與否。如超過7天無收到確認核准信件,應主動來電洽詢。
(三) 未完成申請程序或有內容不完備、不實之情形,本館得不受理申請或取消行程。


五、申請須知
(一) 考量本館館舍量體限制,為維護團體導覽品質及館內民眾權利,若團體人數超過25人,將分組進行導覽。
(二) 為保持總館導覽品質,凡國小高年級(含)以上參觀者,需配戴導覽機。若有人為破壞或遺失,需依規定賠償。
(三) 行程、人數或帶隊者若有變動,請務必於參觀日期前3天致電及電郵通知,若未通知或逾時通知,本館得取消行程。
(四) 凡無法於預約時間到達本館者,請事先告知本館;無故未到或遲到20分鐘以上者,本館得取消行程。


六、申請團體若有下列情形者,將不再接受相同團體之預約申請:
(一) 無法於預約時間到達本館,且未事先告知本館者。
(二) 非遇天災人禍不可抗力之情形,遲到逾20分鐘以上者。
(三) 違反本館參觀須知,情節嚴重者。
(四) 前項情形,本館得依個案情節裁量之。


七、本辦法經公告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