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鄉立圖書館成立於1980年(民國69年),早期位於鄉公所3樓;而後1986年(民國75年)遷入公所旁新大樓。2004年(民國93年)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劃提案興建桃園縣新屋鄉客家文化圖書館,獲得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及桃園縣政府共同補助興建,總面積1990.74平方公尺,是為一個可藝、可文、可讀、可展的藝術文化空間,兼具傳承客家傳統文化精神及教育活動之功能,2009年(民國98)年3月7日由本鄉立圖書館進駐營運,正式落成啟用。館內提供多元化閱讀與多功能藝文展覽空間,館藏豐富,定期舉辦各式展覽與藝文推廣活動、親子活動、客家文化研習活動,成為鄉內文化傳遞之重鎮。因本縣於103年12月25日正式升格為直轄市,本館自即日起更名為「桃園市立圖書館新屋分館」。115年5月11日起,因辦理空間重塑及設備更新工程,暫停館舍開放,臨時營運所位於原圖書館自修區,提供通閱、預約書取書及新書借閱服務。
服務空間
B1 臨時營運所
開放時間
【 開放地點及時間 】
B1 臨時營運所
週二--週六 08:30-18:00
週日--週一 08:30-17:00
流通暨臨櫃服務在閉館前30分鐘停止受理
【休館日】:國定假日、每個月最後1個星期四
來館方式
桃園客運新屋總站步行約500公尺,臨近桃園市立新屋國中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