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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岡分館

龍岡分館

龍岡分館4樓多功能教室

龍岡分館4樓多功能教室

龍岡分館兒童室

龍岡分館兒童室

龍岡分館期刊區

龍岡分館期刊區

龍岡分館圖書區

龍岡分館圖書區

龍岡分館網路資源區

龍岡分館網路資源區

龍岡分館閱報區及書展展示區

龍岡分館閱報區及書展展示區

龍岡分館座落於台貿公園旁,館舍周圍除保留原有的樹木外,亦在頂樓設置太陽能光電板,利用日照環保節電,並已取得鑽石級綠建築執照。其內部空間規劃為地上四層、地下兩層,一樓右側是社區活動中心,左側為圖書館的閱報區、網路資訊區及服務櫃檯,二樓為期刊區及兒童室,三樓是書庫、參考室及地方文獻室,四樓為閱覽室及多功能教室,有265個座位,供民眾自修使用,總計1940坪。建築師秉持「每一座圖書館都有書架,在琳琅滿目的藏書中挑一本書,每本書中都有一個豐富的世界」的理念設計外觀,側面落地窗設計有45個書本樣式面板,開啟時像打開一本一本的書,是一個意象與實體結合,設計感十足的建築物。

龍岡擁有特殊人文背景,早期是中壢區主要的軍事區域,包括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陸軍專科學校等均設於此。1950年代起,大量眷村在此設立,包括忠貞新村、貿易七村、馬祖新村等,成為中壢區除市區、內壢之外,另一個人口聚集區,亦成為台灣眷村密度最大的區域。其眷村居民大多來自中國雲南及泰緬邊境,造就當地的多元文化特色。因此,圖書館在規劃龍岡分館時,特以多元文化為該館特色,除館舍營造多元文化氛圍外,也設置多元雜誌及多元圖書區,採購泰國、緬甸、越南、印尼、菲律賓、寮國、柬埔寨等7個國家的刊物及圖書,希望提供新住民一個閱讀的管道。

服務空間

一樓:閱報區、網路資訊區、服務櫃檯
二樓:期刊區、兒童室、無線上網筆電區
三樓:書庫、參考室、地方文獻室、無線上網筆電區
四樓:閱覽室(265個座位,專供自修使用)、多功能教室

開放時間

【 開放時間 】
一至三樓
週二─週六:08:30~21:00
週日─週一:08:30~17:00
2.四樓自修室
週二─週六:08:30~21:00;週日週日─週一:08:30~17:00

流通暨臨櫃服務在閉館前30分鐘停止受理。

本館機車停車場開放時間比照本館開館時間。

【休館日】
國定假日及每月最後一個星期四(清館日)

來館方式

公車(請至中壢火車站附近客運總站搭車)
中壢客運
◎112北:往忠貞經陸軍專科學校,於台貿社區站下車,步行約300公尺。
◎112南:往忠貞經龍岡,於台貿社區站下車,步行約300公尺。

桃園客運
◎169:往華勛社區,於健保局站下車,步行約150公尺。

統聯客運(捷運高鐵桃園站)
◎208:往內壢及八德,於陸軍專科學校站下車,步行約300公尺。

自行開車
◎中山高:內壢交流道下(往中壢方向)→中園路→左轉中華路→右轉普中路→右轉榮民南路→左轉台貿一街。
◎北二高:大溪交流道(往中壢方向)→永昌路(112甲縣道)→左轉仁和路→直行接龍南路→右轉龍東路→左轉台貿一街。

中壢區各分館學生志工報名方式及服務規範

一、招募對象:具有服務熱誠的國中以上在學學生。

二、服務規範:愛護自己、服務他人,溫和有禮、認真負責,禁止服務時間滑手機、寫功課或處理個人私務。

三、服務項目:

  1. 整理館內圖書(包含上架、巡查、整理)。
  2. 清潔環境(包含書架、電腦等)。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報名時間、排班規定:

  1. 報名時間:即日起每週日、一上午8:30~16:30,週二至週六上午08:30~20:30(因登記需排班作業時間,閉館前30分鐘不受理登記)。
  2. 報名方式:限現場報名填寫簡章並登記排班
  3. 選擇服務時段:上午08:30-12:30;下午13:00-17:00;晚上17:00-21:00,每日服勤最少3小時,最多4小時,每日限登記1個時段,每次報名總時數不得少於12小時(最終發予時數未做滿12小時,本館得不開立時數證明)。
  4. 時段選擇:原則平日(週一至週五)、週六、週日擇一登記,早中晚時段亦須固定。
  5. 若為國小升國中的學生需報名學生志工,請一律於9月1日後至圖書館報名登記。

五、報名地點、洽詢電話:

  1. 中壢分館:請至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76號,電話:(03)4224597。
  2. 內壢分館:請至桃園市中壢區光華三街10號2樓(成功公園內里集會所樓上),電話:(03)4556186。
  3. 龍岡分館:請至桃園市中壢區台貿一街100號,電話:(03)2868500。
  4. 自強分館:請至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0號,電話:(03)4510016。

六、注意事項:

  1. 本館視申請狀況及館務需求安排服務時段,原則上最遲請於4個月內服務完畢,逾期則不予受理。
  2. 本館將依服務狀況評斷是否發予服務時數證明,請務必認真服務,若有怠忽職守、不遵守服務規範等行為,本館得以停止服務,且不發給時數證明。
  3. 安排好服務時間後,若無故3次未到勤,視為放棄服務,直接取消服務資格,不另行通知,或連續3次請假且未安排補班亦得取消,如臨時有事需請假,請務必來電告知,否則視為無故未到勤。
  4. 第一次服務時請攜帶身份證或學生證等證件向館員出示證明。
  5. 服務最後一天,請記得攜帶志工服務手冊,俾利本館開立服務時數證明。
  6. 若於晚間服務,請留意往返住家安全。
  7. 服務當天如遇天災、選舉、不可抗力等事項,依桃園市政府宣布停班或本館宣布閉館,另請重新登記服務時間。
  8. 請務必記得自己的服務時間,現場登記完後,如無異動,本館不會再通知。
  9. 本館保有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