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分館參訪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表由申請單位填妥後,請於參訪日前十四日以前提出申請,以利安排活動內容。
二、參訪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上午9:00~17:00。
三、參訪日期經本館排定後通知申請人(申請單位),未能如期參訪者,請於一星期前通知本館。
四、經排定之參訪日期、時間,如遇本館舉辦重要活動時,本館得通知取消或延期該項參訪。
六、申請方式:網路下載申請表填寫,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受理申請。(傳真號碼:中壢03-4227105、內壢03-4638748、龍岡03-4662300)
七、各分館聯絡電話:中壢03-4224597、內壢03-4556186、龍岡03-2868500。
-參訪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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