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場地租借線上登記公告
一、開放時間及方式:
1.113 年 10 月 1 日(二)上午 9 時開放受理線上登記 114 年度場地時段。
2.登記方式:線上登記。
3.線上登記入口網站:桃園市立圖書館
(https://www.typl.gov.tw/zh-tw)。
二、注意事項:
1.不開放登記時段:週一、國定假日及本館每月清館日(每月最後一週週四)。
2.登記步驟請參閱「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演藝廳線上登記流程」。
3.場地登記如需租借跨日時段請分開填寫。
4.登記人如為機關團體應由授權人辦理。不得委由本館代為登記。
5.同一場活動以最多登記正式演出 1 場、彩排 2 場以及拆裝台各 1 場為原則,若有特殊原因須增加額外場次,請洽本館專案辦理; 若登記人(單位)無事先通知本館且違背前述登記場數規定,本館將取消該活動所有登記時段。另,預約場勘以 2 次為限。
6.若經發現登記資料有誤,本館將信件通知登記人(單位)於 3 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未於時限內完成補正者則取消登記時段;若有登記資料不實之情況,本館將取消該登記時段。
7.依據《桃園市立圖書館場地使用管理要點》,線上登記完成後, 請於活動前 7 日至 60 日內(如為郵寄則以郵戳日期為憑)提送《桃園市立圖書館場地使用活動申請表》予本館,並於收到核准通知後三日內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逾時繳納者將取消登記之場地。
8.倘若登記後不使用該場地,請即時線上取消,以釋出場地供其他單位使用。
9.登記人(單位)完成線上登記後,務必記下登記者的Email與聯絡人,以利後續案件進度查詢。
10.請於活動前一個月完成線上登記,以確保後續審核、補件作業時間充足,活動前7日完成繳費。
11.場地相關費用依《桃園市藝文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計費。
12.本說明如有未盡事宜,依《桃園巿藝文場地使用收費標準》及《桃園市立圖書館場地使用管理要點》辦理。
附件下載
114年線上登記公告與登記SOP及租借結果查詢綜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