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偵辦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第四工程段勞檢人員林○○涉嫌職務上收受不正利益案,經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10 月,緩刑 5 年 檔案下載: 638938385.pdf 最後異動時間:2016-03-16 點閱次數:990